今天不小心發現了「台灣國際基督教會ICOC」和「家庭國際基督徒聯會http://www.thefamily.tw/」兩個打著基督教旗幟的不同教派,前者不是異端,但據待在裡面超過10年的網友,過多的聚會,傳教等過於出世的做法,有點「極端」; 至於後者,則是典型的「異端」,不但熱心傳教,做很多社區服務與公益,但最明顯的教義問題就是高舉「愛的律法」勝過其他聖經經卷,其中「性愛」就是上帝兒女的權益(所以以前在美國又稱上帝的兒女)還有把聖靈看作女性位格,並強調現代女性不用順服。

寫這篇網誌,試想表達自己的心得。第一,基督徒請對真理清楚明白,不然就會「三心二意,隨風飄盪」,誤入歧途也不知,甚至影響其他人。

第二,教會並不是成就「教會增長策略」或是「牧師異象」的地方,而應該是「成全聖徒,各按其職」,不然就會讓弟兄姊妹被忙碌的教會行程擠滿而沒時間去影響世界。

我的相信帶出我的習慣,我的習慣帶出我的行為,我的行為帶出我的影響力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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