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習慣不去採納可能會減輕罪惡感的證詞。


也就是說,


我們對自己的判斷的『正確性』極有信心,


因此那些無法強化我們信念的證據都被判定為『不具任何價值』。


這樣的方式,


絕對無法獲得任何稱為真裡的東西。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d13792005 的頭像
d13792005

d13792005的部落格

d137920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4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