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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蕾莎修女在她的自傳,《一條簡單的道路》(台北:立緒)中說:「我們應該幫助印度教徒成為更好的印度教徒,幫助回教徒成為更好的回教徒,幫助天主教徒成 為更好的天主教徒。」(43頁)她的醫院,從不對任何人:病患、醫護、志工、游民、訪客、記者等傳福音,她只希望大家對自己的信仰─不論是什麼信仰,信仰 都是好的─能更堅定。我看過的記錄文字證實特瑞莎的話,去她醫院的人,都有美好的回憶:幫助病人、學習相愛、儉樸生活,而且,絕對沒有討厭的「傳福音,要 人改信基督教」的事。

 

所以,她的「簡單的道路」,就是她堅持的「愛的道路」、「包容的道路」,是通往地獄的路,是世人最喜歡的路。這路,有學習、幫助、關懷、慈悲、同情、體 恤、不抨擊、不物慾、四海一家、情同手足、彼此包容、不需悔改、沒有基督;這是世人最喜歡、最溫柔、最和平、最美好的通往地獄之路。

 

我敬佩任何人─當然包括特瑞莎─的善行:對人事物的慈悲善良,減少疼痛破壞,增加和諧融洽,不論是誰─共產黨或佛教徒─這樣做都是出自神的一般恩典,為他們的行為,基督徒感謝神、稱讚人。

 

神的一般恩典使不認識祂的人,行出好行為時,目的是要人「尋求」這位賜一般恩典的神(徒17:27),但是,除非神特別的揀選恩典臨到,人在享受神一般恩 典時,「雖然知道神,卻不當神榮耀祂,也不感謝祂」(羅1:21),不但不尋求神,反「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,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,不敬拜那造物主」(羅 1:25)。世人忘恩負義、恩將仇報,是「當死的」(羅1:32)。特瑞莎也如此,「比不信的人還不好」(提後5:8)。教會不但不譴責她,還以她這種做 法(包容讚美其他宗教)為模範,可恥可悲可惡。

 

世界極苦,基督徒要靠主儘量減少人間極苦、增加生活幸福(太25:31-46)。最苦,是神的怒火(帖前1:10;路16:24;賽66:24);最樂, 是信主識主之福(詩4:7;賽11:9;腓3:8)。離苦得福,唯靠福音。特瑞莎竟不傳福音,教會竟鼓勵人走下地獄的路,這是恨人,不是愛人。很多人自 詡,「我不傳福音,我活出福音」,全然律法主義者的心態,「把天國的門關了,自己不進去,正要進去的人,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」(太23:13)。「我們所 看見所聽見的,不能不說」(徒4:20)。不說,大概自己開始就沒看過沒聽過沒接受福音。

 

德蕾莎死後的傳記,“Mother Teresa: Come Be My Light”,提到:她50多年,活在「絲毫不覺得上帝存在」中,她的笑容「全是假裝的」。很多人看了大吃一驚,其實,把她言行對比,這是最正常的。不 信、不傳福音的人,怎麼會體會神?怎麼會喜樂呢?

 

德蕾莎修女的信仰危機:  http://www.my1510.cn/article.php?39b1eb6431d62be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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